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工程建设管理与考核1 第一节 总 则 1 第二节 工程建设过程管理 1 第二章 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与考核1 第一节 设计质量管理 1 第二节 工程材料验收管理 1 第三节 工程质量管理 1 第四节 工程验收 1 第三章 工程签证管理1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与考核1 第一节 总则 1 第二节 交楼工作的组织管理 1 第三节 交楼期间的维修服务 1 第四节 物业接管验收 1 第五节 营销部与买受人的楼宇交接 1 第六节 物业公司与买受人的楼宇交接 1 第五章 房地产权属办理与考核1 第一节 测定商品房面积考核办法 1 第二节 确权考核办法 1 第三节 开具购房发票(办证联)考核办法 1 第四节 办理房地产权证考核办法 1 第六章 未售物业管理及考核1 第一节 未售物业的交接及管理 1 第二节 未售物业的销售管理 1 第三节 未售物业的租赁管理 1 第四节 公建配套物业的管理 1 第七章 其它1 第一章 工程建设管理与考核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工程部为工程建设的责任部门。 第二条建设工程的竣工标准: 1、毛坯竣工标准: 工程全面完工(含外墙装修),建设工程用地红线(或该栋建筑物相邻30米)范围内的道路、绿化(含屋面)按照批复的总规要求全面完工(含地下室及地下机械停车库),所有临时建筑、构筑物拆除完毕。 高层(含中高层、小高层)主体工程完工后90天内、多层(含情景洋房、低密度住宅)主体工程完工后120天内,须达到上述工程竣工标准。每超一天扣罚工程部经理100元。综合计划部考核。 2、精装竣工标准: 在毛坯竣工的基础上,室内装饰工程全部完工。 高层(含中高层、小高层)主体工程完工后150天内、多层(含情景洋房、低密度住宅)主体工程完工后180天内,须达到上述工程竣工标准。每超一天扣罚工程部经理100元。综合计划部考核。 第三条建设工程交楼标准: 各项工程全面完工,在合同约定的交楼时间前完成相关验收并取得以下验收合格证书或意见书(具体根据合同约定及当地政府规定): 1、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2、质量监督意见书; 3、电梯使用许可证; 4、人防验收备案表; 5、消防验收意见书; 6、环保验收意见书; 7、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8、交楼许可证。 毛坯交楼的主体工程完工后180天内,豪装交楼的主体工程完工后240天内,须达到上述工程交楼标准。否则,每超一天,扣罚工程部经理或开发部经理100元、主管工程领导或项目总经理100元。综合计划部考核。 第二节 工程建设过程管理 第四条新开发项目在总规非正式批复一周内、开工前,由综合计划部牵头,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主持召开项目开发建设综合策划方案审查会,参加人员为主管工程领导、项目总经理、总工室、当地建筑设计院、工程部、工程技术部、招投标部、开发部、合同管理部、营销部、管理及监察部、物业公司等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查通过后,由综合计划部负责将方案三天内报管理及监察中心备案。 未按时召开会议的,扣罚综合计划部经理500元;综合策划方案出现漏编、错编的,每项扣罚责任部门负责人200元。工程技术部考核。 项目开发建设综合策划方案审查会的内容(附:开发建设综合策划方案会签审批表): 1、施工给水系统:给水管道走向规划、管道管径、用水量及用水计量等。 2、施工排水系统:排水管道走向规划、管道管径、排水量等。 3、施工用电系统:施工用电线路走向规划、用电总容量、用电计量等。 4、施工道路系统:满足施工需要、安全文明施工需要、与永久规划路的关系等。 5、施工场地划分、围蔽及临时设施的规划:满足安全文明施工需要、满足销售需要等。 6、施工场地的土方平衡:考虑场地的竖向布置及标高协调、挖方与填方尽量平衡等。 7、制定项目各期开发建设计划及分批销售计划。 8、制定招标计划。 9、制定主体总包及各类专业分包合同提交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