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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新规5月1日起实施,开非机动车不可再任

来源:机械管理开发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5-06

@嘉定市民朋友们,请注意!新版《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于驾乘电动自行车没有佩戴头盔、驾车过程中使用手持设备拨打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违法行为,警方将进行教育和处罚。这几天,嘉定公安部门加大了对上路非机动车的宣传管理力度。

“车牌号码84XXX59,非机动车逆向行驶。”昨天晚高峰时段,在胜辛路宝安公路路口,一辆非机动车沿胜辛路由北向南逆行驶入路口,被执勤民警拦下进行教育。

公安嘉定分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民警严晓磊介绍,胜辛路作为一条主干道,交通流量较大。自交通大整治后,机动车违法行为明显下降,而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却还时有发生,特别是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的情况依然比较多见。现场,民警对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进行了宣传和教育,“不仅你自己,后座的孩子也要戴好头盔,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都要佩戴头盔。”

据了解,《新条例》除了进一步明确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违反信号灯等违法行为,以及非机动车在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通行应当停车让行,无信号灯遇行人横过马路应当避让、转弯减速慢行等注意事项的基础上,新增了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均应佩戴安全头盔;不得实施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连续多次、长时间鸣喇叭;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夜间应当开启照明装置;驾驶非机动车不得牵引动物、不得拖挂载人载物装置等等。

民警严晓磊表示,5月1日后,嘉定警方将继续加大街面执法力度,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各类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管理,全力维护好本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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